学院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6]4号)文件,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要求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根据课题指南(详见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
3.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或学院科研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2016年新版本。
4.项目采取匿名评审,《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请于 3月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3份(A4纸,左侧装订)及电子版送科研处,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申请评审书》电子版由科研处上传到申报系统。
联 系 人:陈小健 郭新玲
联系电话:029—3315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