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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7年02月17日 13:26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文件要求,现向全院征集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年度课题分为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和其他类别课题。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仅限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规划课题申请。2016年(含)以前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4.资料要求: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5份(单独装订),申请书文本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稿。

5.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2月22日。

三、资料下载

课题《投标书》、《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和通知文件等资料请在科研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郭新玲(崇文楼11-01室)

联系电话:33152150

科研处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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