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高等职业教育职能,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
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责。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院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恪守学术道德,鼓励学术创新,服务“双高计划”院校发展战略。学院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学术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委员会和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
各专项工作委员会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委员会、科学研究工作委员会等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经学术委员会同意,也可增设其他专项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项工作委员会处理其他专项事务,履行相应职责;各专项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术委员会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简称“学术分会”)主要由各二级学院(部)设立,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及学术道德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学术分会在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责。
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院的年度预算安排。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处理教学工作、专业建设和教材选用的日常事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人事处,处理师资队伍建设的日常事务。科学研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处理科学研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