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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组织机构

2016年06月10日 08:08  点击:[]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道德建设领导组织机构

 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

成员: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监察处、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处室主要领导

二、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学院学术道德建设相关政策;

(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工作;

(三)接受重大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四)受理当事人的异议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五)公布学术道德建设情况及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

(六)定期向省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三、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办公室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

四、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的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校学术道德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调查、公布处理结果等;

(二)定期向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

(四)建立规范的学术道德教育与宣传制度,将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纳入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学术道德教育培训;

(五)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认真履职,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六)建立和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在职称评聘、科研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七)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对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研究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监管,使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完成研究任务;

(八)建立原始记录、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一系列严谨的管理制度;

(九)实施学术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学术道德专项检查,发布学术道德建设年度报告,并受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委托向省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备注:以上内容属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实施办法(陕工院院字〔201376号)文件中部分内容

上一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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